昌吉州气象台发布雷电黄色预警
昌吉州气象台发布雷电黄色预警:预计未来12小时,玛纳斯县至阜康市的部分地区发生雷电活动的可能性较大,可能伴有8级以上雷暴大风、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,请加强防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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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关预防预警措施及工作提示:
6月28日,昌吉州气象局发布雷电黄色预警信号,玛纳斯县、呼图壁县、昌吉市、阜康市,水利、自然资源、交通、文旅等部门要加强安全风险防控、严格排查治理隐患,注意防范雷电、短时强降水、大风天气的不利影响;加强对城市居民、旅游景区、施工现场、危化企业、工矿企业等人员的管理,做好大风天气防范工作;城市火灾安全、森林草原火灾安全形势易受影响,需做好相应防范应对及处置工作,各类应急处置救援力量做好应急准备,确保一旦有险情随时出动。
1.水利部门要加强河流、水库、防洪堤坝的安全监测,严格执行防洪调度方案;各县市乡镇要加强对险工险段和重点部位的巡查,及时发现险情,并组织抢险。
2.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大巡查排查力度,及时分析研判,组织、指导、协调开展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,确保全州群专监测预警设备正常运行、及时处置预警信息,督促相关地质灾害防治责任部门(乡镇、旅游景区、矿山企业)和单位认真落实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、监测预警、应急值守、应急处置和灾情速报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措施,重点防范滑坡、泥石流等地质灾害。
3.住建部门要做好供水、燃气等基础供应管线管护工作。加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工作,及时消除安全隐患。督促指导燃气企业,加强入户排查和宣传。
4.林草、消防救援部门要对雷电、大风天气火灾特点进行分析,找准可能引发火灾特别是重特大火灾的风险隐患,结合“打通生命通道”专项治理以及大型商业综合体、电动自行车和电气火灾等综合治理的部署要求,落实相关措施,同时引导居民群众加强自我防范。
5.文旅部门做好雷电、大风天气的预警预告、应对处置工作,采取相关措施,必要时暂停户外旅游项目;加强预警提示,防止游客被困。
6.电力部门加强用电调度和巡检,注意大风、用电量过高,做好设备、线路火灾防范工作。
7.交通运输部门要强化“两客一危”重点营运车辆安全监管,督促运输企业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安全警示教育,做好防滑、防侧翻的预防工作。准备大型应急救援车辆、工程机械,及时抢修被破坏道路
8.应急管理部门要督促煤矿、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强管理,加强机械设备检查维护,加大对煤炭自燃发火的监测预警和处置;确保危化学品仓库通风良好,严格控制库房温湿度,严格按标准分区分类储存,适当控制库存数量,严禁相互禁忌的化学品混存混放。
9.住建、交通运输、应急管理部门督促建筑、路政、危险化学品、工矿商贸等施工单位减少或缩短户外作业,避免因雷电、大风天气造成的不利影响。
各县市(园区)、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,及时报送信息。安排好抢险队伍和救援装备、物资,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,一旦发生险情和灾情,要立即按规定启动相关应急预案,迅速组织救援,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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